出具验资报告的流程
1. 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2. 被审验单位出资者签署章程;
3. 出资者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为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
4.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;
5. 指定委托代理人的文件,代理人的身份证明;
6. 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;
7. 银行出具的现金交款单、对账单(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)及银行询证函回函;
8. 被审验单位给投资者出具的收款收据(注明投资款);
9. 出资者为企业法人的财务报表;